留置权对象是哪些

更新时间:2022-11-07 16:10: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留置权对象是动产,是一种担保物权,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且未得到清偿,且超过一定期限,可以依法变卖留置财物。
留置权对象是哪些

  一、留置权对象是哪些

  留置权对象是动产。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二、留置权具有怎样的特征

  留置权具有的特征如下:

  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

  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找法网提醒您,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产分割的影响。

  三、留置权怎么取得

  留置权取得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委托办理公租房,钱不退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协议之后,房子分配之前出生的新生儿有没有分配安置房的权利?
在拆迁政策公布节点前出生的可以主张合理补偿,其他情况就要看当地有没有相关政策了
你好交了定金买房,不想要了可以怎么才能退回!
交了购房定金之后不买了,如果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出卖人可以不予退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
银行卡冻结了,名下的房地产可以转让吗?
你好,需要结合案情做出综合认定的
找不到开发商了
购房合同开发商找不到,一般可以重新补签一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