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2.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找法网提醒您,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3.抵押人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2.房产所有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3.房产所有权人的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可能还要求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股票、基金等。
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抵押当事人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办理申请,并提交登记材料;
2.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3.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4.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