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不能拿回房子。找法网提醒,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不具备房产证仅具备出资证明的权利人不能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1.为非设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而是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与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不同。
2.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
3.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是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说是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4.为有限公司所特有。因股份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为股票,而非称为出资证明书。
5.为股东权益凭证。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