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

更新时间:2023-02-02 12:40: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地役权的设立是合同的成立,而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欺骗、强迫等手段导致合同的订立即可,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是否进行登记。
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

  一、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

  地役权的设立如下: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哪些

  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

  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4.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5.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找法网提醒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6.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

  三、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什么条款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地役权的设立原则
地役权设立需书面合同。操作包括:1.明确双方当事人信息;2.确定供役地和需役地位置;3.阐明利用目的和方法;4.约定地役权期限;5.确定费用及支付方式;6.制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地役权在什么时候设立,法律上如何认定
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地役权何时设立
法律分析: 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2.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1. 地役权设立登记流程: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地役权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地役权合同到登记大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核制证,审核通过后收费发证。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地役权一般自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时候予以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
地役权是如何建立的
1.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2.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
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
地役权如何设定
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