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所有权转移时间是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即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对动产的占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原物,是一种权利代替交付,若对方仍不进行返还,可以进行诉讼。
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所有权转移时间是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即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对动产的占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原物,是一种权利代替交付,若对方仍不进行返还,可以进行诉讼。
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其区别在于交付形式的不同,即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对动产的占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原物,是一种权利代替交付,若对方仍不进行返还,可以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