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归个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不同地方的停车场的管理部门都是不同的。车辆在小区停车场损坏可以报警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警方会进行调查和追责。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小区停车场归个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不同地方的停车场的管理部门都是不同的。车辆在小区停车场损坏可以报警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警方会进行调查和追责。
小区地面的车位物业有权收停车费。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同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停车费的收缴由业委会经过讨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