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土地所有人为了便利他人将土与他人约定将土地设立地役权。但如果在地役权约定期限内,土地所有人,也就是供役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了,随着土地的流转,地役权是否还存在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供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地役权的影响。
第三百八十三条:【地役权对供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时候,土地所有人为了便利他人将土与他人约定将土地设立地役权。但如果在地役权约定期限内,土地所有人,也就是供役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了,随着土地的流转,地役权是否还存在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供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地役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