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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梁斌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确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享有履行各自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在该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服务期限主要是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其重点是保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服务,需达到约定年限,保证用人单位能收回其对劳动者的投资。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在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