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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柴云海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柴云海律师
主讲
上海-上海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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