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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吴如袁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这个问题。
在我国,刑事案件开庭后有当庭宣判的,也有当庭不宣判、择日宣告判决的,刑事诉讼法除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外;对定期宣告判决的,并没有明确规定开庭后需要多久下判决。
实践中,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还是和审限相关的,法官需在刑事案件一审、二审的法定审理期限内完成开庭及判决的工作,故开庭后多久下达判决书取决于开庭时审限还剩下多少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