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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庞娟。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个人取得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添加配偶一方的姓名,则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个人房屋,但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包括对应的增值,需要给另外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是法定共同财产所有制,男女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取得的财产推定为法定共同所有。当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的性质进行约定,双方可以将婚后取得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也可以约定为部分共同所有,部分个人所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