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办事指南 社会保障 正文

厦门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

更新时间:2020.07.09    浏览量:

摘要

厦门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是怎样的,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揭秘厦门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厦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2020,2020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厦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2%,个人缴8%;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0.5%,个人缴0.5%;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2020年厦门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1700元。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234元。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下限为1700元。

2020年厦门五险一金最低标准(本市户籍)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00×12%=204元;个人:1700×8%=13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6%=194.04元;个人:3234×2%=64.68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00×0.5%=8.5元;个人:1700×0.5%=8.5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4×0.7%=22.64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00×5%=85元;个人:1700×5%=85元。

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该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职工、按本市标准缴费的职工和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外来工及港澳台外来工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其缴费基数以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

【社保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14%、个人缴8%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外来员工: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工伤保险: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生育保险: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2、厦门“一金”基数与缴纳比例

一金定义: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度的5586元调整为6073元。其中,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度的6983元调整为7952元。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与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