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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0.07.14    浏览量:

摘要

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优化流程、严格审核、惩戒失信。明确,优化提取审核流程等等。

2020年苏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具体为:

(一)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

(三)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四)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