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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违章后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2.08.11    浏览量:

摘要

在交通违章后,如果当事人不及时处理,则可能面临滞纳金处罚:如果违章被交通管理部门开处罚单,车主在15天内未处理,罚单就会产生滞纳金,但不增加扣分,滞纳金每超过1天就增加3%,最多不超过罚款的本金。


  深圳市交通违章后如何处理

  一、当事人在现场接到交警当场查处并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的,应在十五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对只处罚款的,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对扣留机动车或驾驶证的,应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法单位接收处理。

  二、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指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1.经查询处理方式显示:“可直接缴款”的。当事人或车主无异议,可凭交通违法通知书号直接到银行缴款。如有异议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执法单位陈述申辩。

  2.经查询受理方式为:“违法处理网上预约”的。请预约成功后备齐以下资料到交警支队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

  (1)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2)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注:

  1.深圳市道路交通违法时间为2010年8月1日前不需打单即可缴费。

  2.凡是要对机动车状态进行刷新操作的请到交警支队的车管、违法业务窗口及各检测站免费办理。

  当前支持缴纳的大队有:罗湖大队、福田大队、口岸大队、南山大队、盐田大队、宝安大队、龙岗大队、光明大队 、坪山大队、龙华大队、大鹏大队、机动训练大队、同乐高速公路大队、梅观高速公路大队、惠盐高速公路大队、 机场大队、蛇口港大队或各车管所及分所窗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