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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春幼升小入学政策指南

更新时间:2021.06.11    浏览量:

摘要

2021年4月28日14时,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解读了《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2021长春幼升小入学政策指南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2021年4月28日14时,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解读了《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入学条件

凡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初中。

招生录取办法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共分四步进行,即信息登记审查、网上报名、分阶段录取和统筹安排。

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入户籍与家庭住房一 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招生。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公办、民办校录取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录取申报公办学校目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报民办学校且通过注册及电脑随机录取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阶段由各城区、开发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学校但末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安排入学。

第三阶段录取:通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