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公民收养小孩如何入户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公民,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证》申请收养江门市区户籍的小孩入户。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
3、收养人的结婚证
4、收养证
5、房屋产权证书
填报须知
(1)申请材料的形式纸质材料,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
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到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叫号机按顺序领取公安业务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公安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申请申请人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受理公安综合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能当场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待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应在规定时限(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缺人的材料内容。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申办地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