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违章周六日可以到窗口处理吗
能,但只能到以下窗口办理:
渭滨大队执法服务大厅(周六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中山西路执法大厅(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11:00;14:00-17:00);
高新大队交通违法服务大厅(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扩展材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