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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土地使用税一年交几次?

更新时间:2021.02.02    浏览量:

摘要

丹东市土地使用税是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土地的面积进行缴纳的。不过有些土地国家有特别规定是免税的,也有一部分的不纳税的,具体是根据情况决定的,不缴纳土地使用税也是偷税的表现。

丹东市土地使用税一年交几次

一、丹东市土地使用税一年交几次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缴纳,每季度缴纳一次。

土地使用税一般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国家的名胜古迹、军事用地等都是不缴纳税费的;国家公交车站点,以及公园等是免税的。土地所有权在中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不管任何人使用土地都得到国家的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证不可以支配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