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办事指南 住房保障 正文

淮北厂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1.02.03    浏览量:

摘要

淮北厂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厂房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还有就是厂房交易所产生的的税费的缴纳收据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产权人本人无法亲自到场进行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一、淮北厂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材料如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

(二)商品房销售的原始票据。

(三)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格式,它仍然需要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填写申请表丽水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新格式仅需要提供原始实地调查测绘的建筑和家庭基础层次的计划。)

(四)纳税证明(契税)

(五)已婚的需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校验)。

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3、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该活动,则应提供私人用章。第三人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用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的房屋)只有一个,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有哪些?

1.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房屋交易。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接到房屋买卖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盖章等,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让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买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的社区做募集,部分城市已开始由银行募集公共维修基金,支付的方式可请教开发商的服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村集合或银行收集代表,必须保持良好的支付证明,工资证明这两个钱是必要的文件,办理房产证,一旦丢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4、必须做好管理部门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制作费时,需要仔细查看房产证的记录,尤其是地区、职务、权利人、归属国家等重要信息。

买卖双方进行不动产交易的,如果仅仅是进行不动产的交付的,是不能直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为不动产的转让手续中存在产权人的变更登记的手续,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之后,新产权人财产取得不动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