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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普通购房资格能放弃几次

更新时间:2021.05.17    浏览量:

摘要

成都商品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新规来了!对于已进行公证摇号排序名单不到场放弃的人员次数有了明确规定。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成都普通购房资格能放弃几次

最多3次

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是否允许更名、转让?

不允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登记购房人所购房源严格执行成都市住房限售规定,限售期内严禁更名、转让。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及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限售期为5年,其他商品住房限售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