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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宅基地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6.29    浏览量:

摘要

贵港市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宅基地由于其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所以不可以进行买卖处理,只能由农村集体中的其它人员进行转让处理。

一、贵港市最新宅基地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1.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宅基协议买卖是无效的,其中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提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但是如果本集体农村户口,并且没有宅基地,可以向政府申请宅基地,如果当时正好同村的人有多余宅基地,在政府的批准下协议买卖是有效的。

3.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2)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

(3)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4)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5)是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1.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2.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宏村宅基地的相关情况,可以签订转让协议来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来申请,并通过审查和备案,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诉处理,或者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