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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抚顺工伤待遇调整后的标准

更新时间:2020.10.30    浏览量:

摘要

对于广大公民来说,对于法律的基本了解都是必要的,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在我们工作中难免有生病或是受伤的情况,造成我们不能工作需要请假的情况,不过如果是工伤的话是可以德大补偿的,工伤待遇也在不断的调整,那么2020抚顺工伤待遇调整后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2020抚顺工伤待遇调整后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主要是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具体的补偿金额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主要是与您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关,还有最低工资收入标准,这都是在变化的,所以不确定的情况下您可以将自己的具体情况向律师咨询,方便为您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