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受理条件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2年,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日期起算)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参保项目最低缴费金额的50%(具体补贴金额按有关通知执行)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过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惠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申请材料
1.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时提交);
2.首次申请时同时提交身份证(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系统核验信息);
4.灵活就业登记凭证(系统核验信息);
5.本人带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的存折、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银行名称、账号、姓名页即可,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三、惠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流程
1.登记失业。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无需认定)。
3.灵活就业登记。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5.受理。
6.审批。
7.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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