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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半年镇海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更新时间:2021.04.30    浏览量:

摘要

符合条件、并且量化积分达到10分的,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量化积分,收到短信通知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行线上或线下申请。

2021半年镇海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所在单位注册纳税在本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优秀流动人员(含优秀农民工及相当于此类荣誉的,各类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以2007年及以后有效);

2.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经区流动人口管理办认定,量化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

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其住房已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征收(拆迁)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征收(拆迁)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同时对申请租赁补贴家庭的住房情况也有相关要求

租赁补贴标准

每月领取补贴额=8元/月•平方米*保障面积

备注:保障面积1-2人户按36平方米,3人户按54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按60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扣除自有住房后的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