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于2017年3月15日-5月31日向实际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
1、具有祁县城镇户籍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祁县居住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2895元的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800元的家庭优先考虑实物配租)
3、无房或拥有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1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申请前2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转让住房行为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
1、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和购买本单位、本系统集资建房的;
2、租住公房拒绝签订退房协议的;
3、因住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家庭尚未购置新房的;
4、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拥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高档观赏宠物的;
5、不按规定上交复核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
6、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就业的;
7、存款数量、商业投资无法明确或隐性收入无法核定,尽管测算人均收入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水平的;
8、弄虚作假、涂改伪造证明材料或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的;
9、不符合《祁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
10、已申请其它保障性住房的。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的资料:
1、《祁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申请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住(租)房情况证明材料。
5、婚姻证明材料。
6、孤、老、病、残等优抚情况证明材料。
7、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8、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使用A4纸,复印件需加注社区(村委)审核意见及其签名。
以上资料社区审核无误后,方可发放《祁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按申请时间顺序编号、登记注册。
五、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1、孤(60周岁以上无配偶、无子女的)、老(60周岁以上的)、病(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残(残疾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为第一轮候,予以优先保障;
2、其他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为第二轮候家庭;
3、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两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住房保障,且应当重新申请、重新轮候。
廉租住房保障分配顺序
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申请货币补贴的,由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照申请顺序并结合其困难程度确定轮候顺序,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
要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租住廉住房的,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首先小编先给大家介绍了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其次还给大家介绍了申请的流程以及申请的时候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最后小编还介绍了租房保障的分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