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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攻略

更新时间:1970.01.01    浏览量:

摘要

国家为了鼓励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就会对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就业补贴。那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攻略吧。

一、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的受理条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二、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的相关材料

1.《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各3份);

2.高校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首次申请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续办只需提交复印件1份);

3.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就业登记情况”栏必须登记本次就业情况,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对应补贴申请期,原件或复印件1份,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原件);

6.用人单位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证明(须体现具体基层工作内容和人员编制情况,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用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攻略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