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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用房征收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更新时间:2020.03.26    浏览量:

摘要

物业用房征收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缴纳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实际上是属于公民必须要缴纳的税收当中的一种,当然有一些人员可能在缴纳的税收时候确实存在着经济负担,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申请来免缴,或者是少缴一部分的税收。

一、物业用房征收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物业用房征收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缴纳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实际上是属于公民必须要缴纳的税收当中的一种,当然有一些人员可能在缴纳的税收时候确实存在着经济负担,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申请来免缴,或者是少缴一部分的税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及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可见,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用道路、广场、绿地应属免税土地。但对会馆、车位、小卖部、会所、物业用房等设施用地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将资产管理人即物业公司作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三、哪些情况下减免土地使用税?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我们国家关于税收这个问题管理的还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有一些地方对于大型的企业来说,它想要逃避这样的一种税收缴纳,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方式,那么此时就会面临着行政罚款以及刑事方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