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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事业单位退休金的上涨幅度

更新时间:2020.11.10    浏览量:

摘要

沈阳市事业单位退休金上涨6.5%。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执行和企业职工大体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更意味着未来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待遇,人员的身份不再重要,以在职时参保缴费的年限长短及缴费多少来决定养老金多少。沈阳市每年都会对退休金做出调整。

一、沈阳市事业单位退休金的上涨幅度

辽宁省通常会在4月中旬左右发布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如与往年步调一致,下月养老金将有望调整到位。2018年沈阳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0元。按照干部退休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到达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的当月后停止缴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批准退休时间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到达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的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其超龄期间缴费,不得计算为缴费年限,只能按到达退休年龄的时间进行待遇核定。超龄时间个人缴纳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二、沈阳事业单位退休金改革方案是什么?

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执行和企业职工大体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更意味着未来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待遇,人员的身份不再重要,以在职时参保缴费的年限长短及缴费多少来决定养老金多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范围与国家、省保持一致,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不纳入改革范围。

沈阳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综上所述,现在沈阳市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方案进行改革,逐步取消双轨制,建立统一的退休金制度。由于每年物价水平在增长,沈阳市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上浮6.5%,这样可以扣除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因素。和企业职工一样,领取退休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