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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交土地使用证的相关依据

更新时间:2020.10.13    浏览量:

摘要

其实银行在放贷的时候虽然审核的过程非常的严格和麻烦,但实际上这样也等同于变相的降低了贷款人的贷款风险的。有些人比较不理解的一种做法就是,自己明明就是用房产证贷款的,但是银行却依然需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件。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房屋贷款交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贷款交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用房产贷款,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二、哪些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贷款?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由此可见,房屋贷款交土地使用证这种做法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有房产抵押给银行的话,银行如果没有收到当事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办法确认该房产是可以正常的抵押的,所以房产抵押就等同,于是将自己的房子和土地使用权全部都一同抵押给了银行,将来贷款没有办法偿还的情况下,银行收回当事人的房子,并且土地使用权也归银行处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