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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温费需要交税吗?

更新时间:2020.11.18    浏览量:

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高温月份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这部分补贴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发放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补贴,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但是也会有人问北京高温费交税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高温费需缴纳个税

据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广东省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对于每年5个月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纳税?广州地税表示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用人单位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发放的高温补贴均需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高温费的其他知识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高温费,其实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及,但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实存在关于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从这种意义上说,高温费的提法无疑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越来越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关注。作为劳动者来说,在具体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期间,理应享受到高温费这种特殊岗位津贴,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正常支付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高温费,不仅是依法履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提供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义务,同时也体现出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企业文化以及人性化管理。

综上所述,北京高温费交税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的一部分,根据法律法规,劳动者的工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高温补贴也应当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找法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