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申请条件
基金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二、山西省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申请材料
1.宗旨和业务范围表
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
2.章程核准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章程核准申请书
3.理事会会议纪要
理事会通过修改章程的会议纪要,须到会理事、监事签字
4.章程核准表
时间与理事会会议时间一致
5.章程
按照修订后的章程报送
6.章程修改说明,即是对修改后的章程给予说明
三、山西省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进入审核流程;材料不齐全的,提出补正意见。
2.审核
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核流程;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审核意见。
3.审批
对资料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同意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审批意见。
4.办结
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出办理结果,并通知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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