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21-01-07 15:13: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公民宣告死亡也是要符合一定的程序,由于利害关系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相关的手续来进行办理,如果手续不完善的话会被驳回申请,那么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一、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1、申请和受理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3、判决

在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

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法定期限,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称为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死亡程序。

三、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三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可申请宣告死亡。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该期限分为三种情况:

(1)在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即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次日起,已经连续2年没有音讯、生死未卜因战争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已经连续2年杳无音讯、生死未卜。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宣告死亡,由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的相关介绍,对于过敏如果出现下落不明的情况,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具体程序的办理要宣告死亡就要符合法律流程,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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