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1-05-26 09:58: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指的是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以及知道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一般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的相关内容。
一般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

一、一般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完善: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一般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此次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规则做出了完善规定,新增了几种特殊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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