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更新时间:2021-07-06 16:12: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合同的效力认定也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那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认定合同无效的原则是什么?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不是属于无效合同。

二、认定合同无效的原则

无效合同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国家公权不应当过分干预私法下的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应当完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主要原则如下:

1、不非法即合法有效原则。法国法认为"如不能认定不是无效,可以认定有效",此规则可以作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的借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掺杂着各部门、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如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的局面。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有司法解释的,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无效;无司法解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合同无效。而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又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民法典》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在司法实践中如当事人未主张合同无效,则合同无效的确认是法官裁量的结果。鉴于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案件的处理迥异,故法官在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行使民事行为效力释明权时需格外小心。笔者以为,除非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法官以不释明为宜,因为在此情况下认定合同无效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结果,对此一二审法院及不同法官之间的认识会有所不同,这就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同。

5、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有些强制性规范如果当事人予以违反,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但并非不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法院可建议行政机关处理而不必主动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会影响其民事行为及责任的强制性规范时,法院才能对其作出相应的认定。

6、对于已履行的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即无效合同是否受到诉讼时效约束?

已履行的合同不论其是否有效,均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因为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既然产生争议,毕竟是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涉及到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要在案件的具体处理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某种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债权纠纷其诉讼时效的设定,《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均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我们掌握的是2年的诉讼时效,一旦将来法律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相应的延长。

确认之诉不受时效的限制已经形成了通说,无论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的确认因为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故不涉及到财产的给付内容,所以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没有履行的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或者约定的生效日期来确认时效期间是适当的,而对于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合同确定其时效期间以及起算点应当参照有效合同的确定方式加以确定。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为都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因此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因重大误解或者明显损害本人的利益的合同可以判定其无效吗,其附加条件作废吗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这句话对还是错?谢谢
你好,这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
您好,是误解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借名购车免责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其自由意志订立合同,但合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故按照双方自愿签署的借车免责协议书对他们双方
想问一份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
但是合同上找不到公司的名字。这份合同有效吗?
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且是双方意思表示自由、真实即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合同未生效需要释明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合同不生效带来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合同尚未生效的,一经合同权利相对人确认才能生效,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另一种则是合同无效的,自始自终没有法律约束力
就是签了一式双份的合同,对方把合同撕了还有效果吗
一、合同撕了还有效吗 1、合同撕了是否还有效需要分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
如果合作合同甲方没有签字盖章这份合同有效吗
甲方合同盖章未签字的不一定有效,但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依法签订的合同就有效。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必须签字加盖章合同才生效的,甲方合同只盖章未签字是不生
甲方电子章乙方实体章的合同有效吗
使用电子章的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时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我去年之前和传媒公司签了合作合同,过年离职又签了停播协议,现在又回去上班,请问合同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传媒公司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效。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