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更新时间:2021-08-03 14:15: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世上有很多案件都是要靠警察的聪明才智去破解,有时候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然就会找一些利害关系人去搜查之间的联系,利害关系人就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当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一、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二、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三、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四、宣告失踪可终止婚姻关系吗

可以的。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两年)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一定的先后顺序的,而且找法网小编还给大家普及了一些有关于宣告失踪对婚姻的一些影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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