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即便一个人不能创办两家一人有限公司,创业者还可以创办普通责任公司,即与人合资的公司,也可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或设立分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区分,在市场主体登记时前者的公司类型被描述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后者则被描述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后,仍然可以担任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俩者并不冲突,都是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而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注册自然人能有几个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