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由法条可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接受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该行为时不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接受遗嘱的。
在我国,订立遗嘱的形式主要分为立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综上所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和同意,但接受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因此是可以接受遗嘱的。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接受遗嘱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