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监护人的权利:
(一)规定监护人有获酬请求权;
(二)规定监护人的辞任权或拒任权.
义务:
(一)监护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二)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
(一)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二)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三)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四)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五)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人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监护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义务,遵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