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19 13:02: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监护人证明由哪里开?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

  一、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

  如果不愿意,那就按照法定监护顺序确认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证明由哪里开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二)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三、法律中监护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中监护人顺序: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兄、姐。配偶是成人无民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然后是父母,其他亲属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指定监护人后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等相关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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