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1.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障碍,从而使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得到实现。而法律设定法定代理人的目的则在于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诉讼行为,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能积极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满足自己的利益。
2.责任不同。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赋予监护人一种法定的身份,以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3.身份不同。监护人有时是一身兼二职,即被告人与代理人的身份,此时必须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监护人既是民事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联系: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诉讼法律关系中,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都是一致的。找法网提醒,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监护人一旦确定,在民事活动或者诉讼活动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民事活动或者参加诉讼,二者只是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称谓不同,在范围上并无区别。
常见情形:
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