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应当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2.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出资,出资的多少应在合同中约定;
3.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参与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4.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其比例应在合同中约定。
合作开发合同是技术开发合同中的一种开发形式,区别于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为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成立后各方当事人必须忠实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此外找法网提醒,各方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对合作开发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成果以及对方提供的相关情报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诚实信用地履行上述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合作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约的表现形式有:
1.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者投资不足;
2.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不及时;
3.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协作配合不及时、不紧密。
在合作开发合同履行期间,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导致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那么他应当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