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代为放弃继承遗产。因为这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根据该规定,找法网提醒您,即使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意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放弃的,其代理行为也是无效的。
监护人的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 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监护权原则上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受监护人的教育或受照顾必要。我国司法实践基于某种实用的考虑,承认了委托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