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22-09-22 17:0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分公司虽然领取营业执照,独立进行诉讼,但是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由分公司财产承担,不足的,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一、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找法网提醒您,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分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如下: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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