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侵权行为有: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法管辖法院: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