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找法网提醒您,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护人有如下:
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未成年人的兄、姐;
3.成年人的配偶;
4.未成年人的父母;
5.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单位或者组织。
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照护被监护人,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有监护人在一定期限内因故无法行使监护权的,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