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追诉期的有效期限是三年。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债务人逾期还款开始计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找法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欠条过了追诉期的处理方式是: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2.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