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的条件的可以成立法人:
1.依法成立
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法人是社会组织,找法网提醒您,法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依法由法人组织机构来完成,每一个法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变更法人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法人的分类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民法典》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