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办理继承权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3.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4.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找法网提醒您,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办理过户的应该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房产过户手续须注意事项: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