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不具备物权属性,它是与物权并列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找法网提醒您,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申请知识产权需要的资料有: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