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有继承被继承人生前财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构成遗产的条件是: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找法网提醒您,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继承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可按中止时效处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